Friday, October 8, 2010

處理廢物頇新思維 林健鋒

Oct 8, 2010 刊於《星島日報》A16 | 每日雜誌

政府撥出清水灣郊野公園五公頃土地,用作擴充面臨飽和的將軍澳堆填區, 引發極大爭議,近日更演變成政治風波。政府雖然提出把擴建堆填區的指令,推 遲十四個月至二一二年一月執行,或可化解是次爭議,但又能否解決本地的廢 物處理問題?

倡焚化爐轉廢為能

香港現時有三個大型堆填區,按政府推算將於未來數年陸續填滿,我們每年 拋棄多達六百多萬公噸廢物,近年在環保教育及推廣下,已有約一半可回收再 造,但仍有一半垃圾被送往堆填區,政府需要就固體廢物處理制訂更長遠及更具 環保效益的措施,否則再增建幾多堆填區,也總有爆滿的一日。

近年我曾經多次提出以焚化方式處理廢物,與烏煙黑火的舊式焚化爐相比, 現代焚化設施的排污表現已脫胎換骨。有外國研究指,倫敦慶祝千禧年時十五分 鐘煙花匯演所排放的二噁英,相等於先進焚化爐一百二十年的二噁英排放總量。 本地興建焚化爐早於幾年前已開始討論,為何至今仍是議而不決?

海外已有不少經驗與技術可讓香港借鏡,日本目前約七成垃圾均以焚化處 理,新加坡的比例亦有約四成,他們更在設計上把焚化爐「活化」,如日本利用 焚化爐產生的電力供應附近暖水泳池,台灣北投的焚化爐更於煙囪一百二十公尺 位置,改建為觀景旋轉餐廳,成為旅遊點。本地亦有不少技術,如青洲英坭與科 技大學合力研發的技術,可利用廢物作燃料生產水泥,焚燒後灰燼可用作水泥原 料。此外,每日被棄置約三千公噸的廚餘亦可轉化為肥料,過程中釋放的沼氣更 可發電,轉廢為能。當局頇加快落實興建焚化爐,長遠解決廢物問題。

除了堆填與焚化,要治標治本解決廢物問題,應講求三個「R」,即少用 (Reduce)、再用(Reuse)及循環再造(Recycle),首兩個「R」從源頭減少製造垃圾, 需要政府從推廣教育及推行生產者責任制度入手。第三個「R」,即循環再造不但 環保,更可帶來商機。

源頭治標實行三「R

經濟動力早前向行政長官提交《施政報告》建議時,已提出推動本地回收再造業發展,回收廢物通過加工再造,提升為高增值環保產品,配合政府與工商業 界環保採購,為產品製造需求,形成「回收、再造、商品化」良性循環。香港亦 可利用粵港合作機遇,借助內地龐大工業基礎作支援,讓香港的回收物料於內地 加工再造,推動區域循環經濟。

香港的廢物問題已是逼在眉睫,政府與社會均頇盡快尋求共識,積極落實長 遠的解決措施,否則香港恐淪為「垃圾之都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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